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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报废后如何办理注销?

发布时间:2022-08-11 15:22:4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几乎家家户户都购买了小汽车,不管是出门旅行还是日常上班我们都可以驾驶着自己的爱车。但不管怎样,机动车终究还是属于消耗品,使用年限过久的机动车就会零件老化等问题。如果车主想要重新购买机动车,就需要将报废机动车送至车管所指定的汽车报废解体厂进行报废处理,汽车报废解体厂会帮助车主办理机动车注销,并将《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给予车主。因此,车主如果想要重新购买机动车就必须办理机动车注销,并且汽车报废解体厂会免费帮助车主办理机动车注销。

机动车报废标准

1.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60万公里。国家会引导它们报废。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的,需要每年检验两次,不合格车辆将强制报废;

2.出租车的使用年限是8年

3.国产皮卡强制报废15年;

4.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6.半挂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7.小型货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

现在有了新的车辆强制报废规定,对未按规定报废的车辆增加了一项处罚:车辆符合报废条件但未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将作废其车牌号和行驶证!

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2.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3.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在用机动车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应当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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